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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监事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 时间: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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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省社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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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供发〔2021〕11号

 

 

 

各市(州)供销社,各省级直属单位:

现将《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监事会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4月6日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监事会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的第一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部署,围绕“把供销社建设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把社有企业办成服务‘三农’的市场经济主体、把直属学校办成培养‘天府工匠’摇篮”的目标,抓好“强基、固本、提质”重点任务,实施“改革、创新、激活”举措,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社、从严治企”要求,以政治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为重点,扎实推动组织机构、监督检查、调查研究等工作,切实发挥监事会在促进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中的监督作用,推动供销合作社实现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全面系统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理论武装。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做到想问题、做监督、抓落实都必须向党中央看齐,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和工作,紧盯各项改革目标任务的落实,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具体行动。

二、推进监事会履职能力建设

(二)开展省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中发〔2015〕11 号和川委发〔2016〕22 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对省社今年确定的加强基层社建设、深化“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大力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提升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能力等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工作督导。要持续发力,继续加强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

(三)提升完善监事会监督机制。积极落实省社监事会对成员社监事会的指导机制、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制,指导成员社监事会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各地要按照省社制定印发的《关于完善监事会监督机制的指导意见》,尽快明确监事会职责定位,配齐监事会办事机构和人员,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丰富监督手段,切实解决制约“三会”制度发挥作用的突出问题;要发挥好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监事会监督与纪检、审计、财务、人事等部门的协调监督机制,实现内部监督资源共享、工作有效衔接,推进监督力量的协同贯通;要积极创新监事会工作方法,学习借鉴审计部门、国有企业等开展监督工作的有益做法,总结系统监事会工作的成功经验,不断推进监事会工作的创新发展,切实推进成员社监事会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

(四)加强对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督导。省社监事会要加强与省级社有企业监事会的工作交流,保持“两定三不定”的机制,省社监事会每半年定期听取社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汇报,社有企业监事会每季度定期报送工作报表,省社监事会不定期到企业调研、不定期与企业监事会人员座谈、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及时了解掌握社有企业监事会管理成效与困难,做好社有企业监事会的坚强后盾。省级社有企业监事会要深入掌握“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原则,充分运用好省级社有企业监事会专用函制度,严格落实《省级社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要明确监督重点,针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着力加强对企业近三年新投资项目、混改企业经营管理、逾期欠款清理、资金链风险防控、贯彻落实省社重大制度规定等情况的监督,及时了解企业重大情况,不断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省社监事会要组织开展省级社有企业监事会专用函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省级社有企业用好专用函制度,及时了解专用函发出情况、企业管理层反馈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督促企业监事会压紧压实责任、加强跟踪督导。

三、推进监事会组织体系建设

(五)督导成员社完善监事会组织体系。按照省社2021年工作要点部署,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推动市、县级联合社按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争取2021年底前全省各级联合社规范建立健全“三会”制度。强化监事会组织体系的建设,未设立监事会的各级供销社要将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认真分析攻坚难点,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全力推动监事会体系建设,补齐监事会组织体系这一“三会”制度建设的短板。各市(州)供销社要主动关心下级成员社监事会组织体系建设,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推动县级社选优配强监事会负责人。要坚持监事会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重点督促未设立监事会的市、县级社加快推进,早日完成组织体系建设目标。已经设立监事会的市、县级社,要争取监事会办事机构设立,指定专人开展工作,提供履职尽责的工作基础,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职责。

(六)推动省级社有企业完善监事会建设。省供投集团及所属社有企业要尽快完善“三会一层”建设,按照规定设立监事会或执行监事,具体承担监事会工作职能;要按照层级管理配备专业人才,发挥好监事会的监督作用;要保障监事会应有的权利,落实监事会的职能,给予监事会充分的话语权和参与权。

四、理顺监事会规范运行机制

(七)完善监事会制度建设。各级联合社和社有企业要加强党对监事会工作的领导,按照总社“七代会”提出的构建监事会制度框架的要求,认真梳理、修订和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以适应国家的新要求和社有企业的发展需要,减少管理的制度漏洞,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省社监事会要探索建立《监事会管理制度范本》,成员社监事会应以范本为参照,结合本地区实际,不断完善监事会管理制度。

五、围绕重大事项建言献策

(八)加强调研工作,为党组决策服务。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加强对综合改革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按照供销总社2021年专题调研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基层供销社现状及发展等专题调研,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服务监督工作的成效和水平,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提出建设性建议。 

(九)发挥好部门监事、专家监事作用。加强与部门监事、专家监事的联络联系,主动征求他们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其参与专题调研,发挥专业优势,助力供销社改革发展。

(十)加强信息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和特约信息员的作用,促进社情民意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报送信息结果运用,及时了解成员社发展状况。按照《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和特约信息员考评办法》,科学考评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和特约信息员的职责履行和任务完成情况。根据总社要求及四川省各成员社实际,调整总社在四川省设立的社情民意联系点和特约信息员。督促联系点及信息员报送信息,进一步提升四川社情民意报送工作水平,提高为总社监事会、省社党组报送社情民意信息的数量及质量。

六、提升监事会工作人员素质

(十一)提高监事会服务大局的能力。重视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主动性。以监督和管理为主要内容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财会、审计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和积累,不断提高监事会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支持成员社加强交流学习,通过开展专题调研、督导检查等方式,加强成员社监事会的交流锻炼,在工作中不断提升监事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以监督服务改革发展的工作能力,促进监事会队伍不断发展壮大。